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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. 媳妇稀罕他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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晓夏不觉后退一步,拿起搪瓷碗,舀了半碗绿豆汤,递过去,“喏,请你喝的。”

丫丫喜滋滋的伸手,搪瓷碗冒着几不可见的热气。

晓夏瞟了眼小姑娘猫爪爪一般的小手,手一抬,“去拿勺子。”

小姑娘乐颠颠的,绕过方方的小饭桌往回跑。等她搬凳子,攀桌子,翻柜子,找到勺子回来,晓夏已经将汤锅泡进水盆里,蹲在那里搅拌呢。

属于她的搪瓷碗,也泡在了先前洗绿豆的小盆里,换了干净水降温。

丫丫立刻认领了自己的碗,且有样学样的,抓着勺子搅拌起来。

小姑娘一边搅拌,一边流口水。

好香呀,好甜呀,小伯娘做的豆子汤,真的是又香又甜,和奶做的,妈妈做的,完全不一样呢。

她一个小孩都能闻出甜味来,城里来的小伯娘可真舍得放糖。

然而,舍得放糖,很会煮豆子汤,城里来的小伯娘,竟然不认路呢。

丫丫回味着绿豆糖水的清香爽甜,挎着装碗的小篮子,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,时不时朝后看看,生怕弄丢了小伯娘,大伯伯要怪她。

晓夏挎着装汤锅的背篓,无语望天。但总不能让五岁的小孩和据说身体不大好的孕妇跑腿。

也就送个糖水的事,她闲着也是闲着。

就是小姑娘忒活泼,一路走一路宣扬。她的小伯娘做了甜甜的豆子汤,要送去地里,可甜可甜,可好喝呢。

超大声,且超骄傲。

先是有人问就说,后来是没人问也说,见人就说。浑然不知,她的小伯娘尴尬得不行,嘴角都被逼笑僵了。

晓夏是不知道,托便宜小侄女的福,她一个傍晚,贤妻孝媳之名与好脾气远扬,传遍整个红星大队。

谁不喜欢贤惠孝顺的媳妇儿呢,谁不想要一个大方舍得的媳妇呢。

一锅奢侈的绿豆糖水,她成功为懒惰的自己正名。

叶盛钧正在靠近沟渠的秧田拔秧苗,直起身子用稻草捆秧苗的时候,余光中忽然窜进一个熟悉的身影,一贯的慢悠悠的步调子,悠然又自在。

他将秧苗把子随手抛入水中,站在那,等人过来。

随着熏熏的晚风先过来的,却是小侄女热情的呼唤,“大伯伯,大伯伯,小伯娘来啦,请你喝糖水啦!”

叶盛钧不由笑开,在沟渠里洗净手,一口气冲上大路,迎上清爽的漂亮媳妇儿,先接了背篓,再叙关怀,“怎么又过来了?再过两三个小时,我们就忙完回去了。”

晓夏反手锤了锤肩膀,环了环手臂,“反正也没事,煮了点绿豆水,你们随便喝点,顶顶肚子。”

叶盛钧掂量了下手里的背篓,感觉轻飘飘的,也没几斤重,伸手在媳妇儿肩膀上捏了捏,“怎么了,哪不舒服?”

“哎,你手轻点,轻点,”晓夏忍不住龇牙,又抱怨着回男人,“竹编太硬,硌得骨头疼。”

叶盛钧对媳妇儿的娇弱,又有了新认识。这样子,确实不能指望她干什么活儿。

他放轻了力气,又揉了两下,紧绷的脸皮仿佛也被揉开,将心里的高兴劲儿也揉了出来,好似泡进了一汪柔柔的春水里,眼神越发柔亮。

这时候,丫丫已经提着小篮子,撒欢似的冲下了陡坡,越过泥巴埂,轻盈又轻快的,像只小鸟儿似的,在长满杂草的细长田埂上飞奔,冲向水田里张望的奶奶,“奶,爸爸,喝糖水啦!”

这才是真正的纯天然的野丫头呀。

晓夏看得目瞪口呆。

没想到,她连五岁的小孩子都不如。她两手空空,在田埂上战战兢兢,一步三停,犹如刚学步的小婴儿,那表现,简直无颜面见姥娘。

叶盛钧忍不住又笑,伸手摸了摸媳妇儿羞惭的小脑袋,“时间紧,我给他们送过去,你就别下来了,等我回来。”

晓夏:“......”说到底,还不是嫌弃她四肢不发达。

不过没关系,她四肢不发达,头脑发达就行。

叶盛钧很快回来,手上端着一个搪瓷碗,和媳妇儿并排坐在路边,喝着绿豆糖水,心里甜滋滋的。

他也让过晓夏,不过被拒绝了。绿豆汤凉了后,对她来说,有些过甜。

叶盛钧笑着摇头,“你一定是从小不缺糖吃......哦,也是,有岳母呢。”

他忽然想起,去世的岳母是食品厂的,还曾经是负责做糕点的大师傅。

他媳妇儿,确实是不缺糖吃的。

岳母?晓母?晓夏顿时默然,半晌默默叹了口气,“是啊,改天我们一起去看看她。”

叶盛钧也默了一瞬。认识媳妇儿以来,他还没去拜望过岳母大人呢。

“好,我明儿就去准备东西,咱们去给妈上坟。”叶盛钧说着,已在心底盘算起该准备的物事来。

沟渠里的水哗啦啦的流淌着,不知从哪里传来布谷鸟的叫声。

空阔的旷野被落日余晖浸染得分外绮丽多姿,挽着裤腿的农人犹如散布的蚂蚁,埋首水汪汪的田地里,努力种下一年的希望,世界在这个瞬间真实得过分。

晓夏恍惚应道,“好。”

叶盛钧抿着碗沿,觑眼看向媳妇儿。

他头一次发现自己的口拙。媳妇儿不开心,他竟然找不到安慰的话。

甘甜的绿豆水被不知不觉抿完,叶盛钧搜肠刮肚,还没想好怎么开口。

不出意外,他和媳妇儿是要做一辈子夫妻的。

叶盛钧第一眼看到晓夏,就觉得这姑娘长得很顺眼,顺他的眼。

虽然,那时候,他媳妇儿正在无人的后巷,棒打登徒子,拿脚踹对方命根子。被他看到了,也只是冷淡的瞥了一眼过来,恍若没事人一样,放完狠话,转身就走。

等他奉母命找去食品厂的职工大院,门一开,巧了,就是刚才放狠话的那姑娘。

那句“姓章的,只要你敢娶我,我就敢让你断子绝孙”言犹在耳,他震惊之下,一个嘴秃,“我要娶你,你敢嫁吗?”

不不不,那时他明明是想说“要是我想娶你,你愿意嫁给我吗”的。

哪怕说成,“我要娶你,你想嫁吗”,也比那句好多了。

他媳妇儿那时候看他的眼神,和她在革委会看到那瘪三一个样,那个嫌弃劲儿,仿佛被什么脏东西辣到眼睛似的,呼之欲出。

他这张嘴啊,总是不该撂挑子的时候撂挑子。

叶盛钧嘴巴张了闭,闭了张,晓夏已从恍惚中走出。

她站起来,拍去裤子上沾惹的泥土草鞋,看了眼在田间玩耍的小姑娘,叶家母子已经重新忙活开了,“我先回去了。”

叶盛钧跟着起身,瞧着媳妇面色冷淡,心里一急,口不择言,“不开心,要亲亲吗?”

晓夏诧异不已,“这个时候?这个地儿?”

叶盛钧脸色顿时爆红。

眼前立刻出现两人亲吻的一幕,两只耳朵也轰的一下,犹如火烧。这幕天席地的,众目睽睽之下,可比在自家小院子偷偷摸摸刺激多了。

明知媳妇儿是故意打趣他,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脑子,也控制不住自己上脸。但见晓夏脸上总算有了些笑意,他不由松了口气。

傍晚的风凉凉的吹,叶盛钧眼神深深,望着媳妇儿桃花般的双唇,挪不开眼。

晓夏轻飘飘的睨了男人一眼,转身离开。

那一眼含笑似嗔,傲骄又妩媚,春色无边,叶盛钧莫名感觉得一阵酥麻,触电般流遍全身。

他忍不住舔起唇角,眼瞅着人都走远了,窈窕的背影被蜿蜒的小路和葳蕤的野草遮蔽不见,他还怅然若失。

媳妇儿真是越看越好看,越看越稀罕。

媳妇儿肯定也是稀罕他的。

他是不一样的,晓夏对他,是不一样的——

他媳妇儿,可稀罕他了。

叶盛钧不大放心媳妇儿一个人回去。怕迷路,也怕丢。他以一捧水果糖的酬劳,哄着在田埂上耍得开心的小侄女跟上去。

这年头,五六岁的小丫头没人稀罕,拐回去那是白费粮食。十八九岁的大姑娘可就不一样了,那是能马上生孩子,还能当劳动力使唤的。

男女平等入了国法快二十年,移风易俗,扭转已经刻骨入髓的封建思想和落后观念,却不是那么容易的,且任重道远着呢。

叶母认同大儿子的安排。

夏夏长得那么好,才来乡下,地头不熟,是得注意点。至于小孙女,一个连锄头都拿不起的黄毛小丫头?谁看得上?自家都打饥荒呢。那是沾上都恨不得马上丢开。

论实际,人贩子要下手,也是找带把的小子,能传宗接代,且越小越容易养熟。

正好小孙女地头熟,人还机灵,两个人作伴,妥当的很。

小丫头的亲爹呢,更是啥想法都没,就在边上乐呵呵的看着,完全就是乐见其成。

闺女和他大哥讨价还价的时候,他还悄悄竖着耳朵偷听,心里思量着,回去找小丫头多骗两颗糖吃吃。没办法,小时候饿惨了,当爹了还控制不住嘴馋。

丫丫本人呢,则觉得大伯伯真是太大方了。大伯伯大手手的一捧,和她小手手的一捧,那差别可大了,不枉费她据理力争。

开心得噗噗冒泡的小姑娘,默默在心底虔诚地许下了一个十分天真无邪的愿望。

真希望小伯娘每天都出门,让她能每天都有糖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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